为巩固崇明现代化生态岛建设成果,进一步遏制崇明县非法捕猎、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营造人人参与,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崇明县野生动物保护站特向社会公示招募野生动物保护志愿20名。
一、志愿者要求
1、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热爱野生动物保护事业,身体素质良好,有一定专业基础和野外实践经验的市民;
2、自觉遵守活动纪律、有团队合作精神,愿服从活动组织者的统一调遣和安排;
3、志愿者应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本人自愿义务参加保护野生动物工作,保证填写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
二、志愿者活动内容及要求
1、定期或不定期自发式或参加崇明县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
2、发现有非法经营利用、运输、携带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野生动物保护政府部门进行举报。
3、及时向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反映工作中的问题,反映社会各界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
4、协助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向公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协助野生动物执法部门调查、核实情况。
5、开展工作时,不得与对方发生争执、冲突,否则后果自负。
6、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依据服务绩效,给予相应的激励和表彰。
三、报名办法
崇明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凯发k8娱乐网下载表格,填写完整后邮寄至:崇明县城桥镇寒山寺路166号
崇明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收 邮编:202150
电话:69611737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3月31日
附:崇明县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报名信息表 (点击下载)
崇明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
201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