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履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着力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提高城管队伍良好形象,浦东新区城管执法支队要求执法人员恪守“准军事化管理十条标准”:培训教育制度化。城管所有干部每年轮训、培训不少于一次。举止行为统一化。着装统一整齐;开展队列执勤;集体活动整队报告制度。内部设置规范化。按规范化建设达标的要求建设支队机关以及大队和分队;办公场所设置统一规范。保障工作精细化。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预算、有评估。勤务组织程序化。注重五个环节:计划环节、报告环节、保障环节、实施环节、联动环节。执法方式文明化。做到四个在先:亮证在先,教育在先,宣传在先,劝导在先。工作安排命令化。坚决完成任务,做到三个拒绝:拒绝借口,拒绝理由,拒绝条件。监督管理日常化。做到“四个查”:现场执法督查,案件质量抽查,纪律行为检查,业务知识普查。职能职责清晰化。做到“四个凡事”: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作风建设严谨化。做到“三个不”:思想上不散漫;工作上不拖拉,接受任务不推托。